听说你代付了所有税款

2019-05-16 12:00:23 0 0

代付税款其实在生活中常常遇到,例如个人之间买卖二手房,一般来说会由买方将卖方相关税费都付完了。个人销售住宅的税费相对简单,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个税、印花税,买方需要交纳契税,当然会有免税条件(满两年免增值税;满5年且唯一,免个人所得税)。


小缘向木水购买一套住宅,木水标价实收500万,那么小缘购买这套房的成本多少钱呢?非常生活的一个例子,假设小缘应付税费15万,木水应付税费5万,那么小缘实际付出的成本就是500+15+5=520万,那么能够成为合法的成本是多少呢?以个人的理解,小缘买这套房花了520万,当要卖出去的时候,心里肯定会按着520万的算盘来打的。只是小缘手上的票据是一张500万的发票(含税),还有15万的契税完税证明,还有一张写着木水名字的5万元完税凭证。因为那5万是小缘替木水交的,严格来说是木水卖房子的相关税费,而不是小缘买房子的成本。这么一说就好玩了,所以小缘的合法成本是515万元,木水收入是500万,其中税费是5万(由小缘代付)。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还没什么感觉,稍安勿躁,如果小缘想将520万都列到成本怎么办呢,毕竟木水要500万实收啊。假设税费不因对价增加而增加,那么怎样实现呢?只能通过加大对价来实现,如果对价加到505万,税费15万;木水收入就是505万,然后再支付5万税费出去,那么小缘的合法成本与实际支出都是505+15=520万了。看起来是这个道理,但是税费不会不变的啊,都会随对价增加而增加的,所以这个将会是一个循环,最后增加的肯定不只是当初算的税额,这么笨的事情,估计除了土豪应该没人会通过增加对价去那形式上的合法成本。

上述例子讲通了之后,我们来个升级版的,就是将所有交易主体变成企业,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

假设A公司通过法院强制拍卖,买得B公司名下的一个房产,法院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条款:


广东有一句话叫:问你怕未!

这样的一些霸王条款其实也没有办法,毕竟通过这种方式卖资产的企业,一般都是关停企业或走逃企业。你让税局怎么追一家本来就找不到的企业呢,这锅只能买方背啦。同样的代付税费,放在企业会有完全不同的风险与处理方式。


风险:

账务处理风险:B公司既然是卖房产,除了增值税外,一般会伴有土增、印花、附加税等各种大小税费。A公司的入账成本究竟怎么做呢?买家当然没问题,增值税还好说,毕竟在法院的对价是含税对价,直接用裁判书入账就得了,但是其他代付税费咋办呢?入成本?人家票面单位是B公司啊。入往来再核销?这样就不符合实质啊,如果B公司还有偿还能力,后来不还了还能说过去,但一开始A公司就知道B公司根本没偿还能力,做坏账核销不是搞笑么?税局认纳税人是B公司也是法律法规规定,而且这种做法也保证了转让环节税款没有流失,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纳税主体和纳税责任,这也是税法不完善的地方吧。


增值税风险:虽然B公司销售不动产,是可以开专票然后给A公司抵扣的,但是B公司的身份哪有开票的可能?因此,一般来说通过竞拍买到的房产或者其他资产,压根不能抵扣(增加了增值税负担)。还好最后能以含税价作为入账成本,减轻点损失。


所得税风险:A公司代B公司承担的相关税费本应该由B公司承担,该部分税费不符合“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要求,因此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并且,由于拍卖公告中的税费承担条款并未改变纳税义务人,所以最终的完税凭证还是B公司。既然凭证的名称不是A公司,就不能作为A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依据。因此,A公司承担相关税费后,存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列支的风险。


土地增值税:这个点一点就好了,毕竟合法的票据就是契税和拍卖价款,其他一概不能作为土增税的扣除项。

处理建议:


买家应在尽职调查时,充分考虑代付的税费,及代付税费导致的多付税费或者其他相关风险成本。如果买家不能充分估计成本,可能会导致买了之后,后悔了,但是又不能不继续推进,最后可能会将整个尽调小组开了哈(开玩笑的)。当然如果这个成本难以负担,买家必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所以建议买家在司法拍卖前,明确相关税务问题并充分预计税务风险。


先将代付成本作为成本入账,酌量计量计税基础。如上文所述,如果卖方已经明确无法偿还代付税费,那么列为往来款也不合适,列入成本是最佳选择。对比价款来说,税款始终占比不大,增值税与契税可以直接进入成本,除此之外大额的税款就剩土增税了。买方其实可以先将它都列进成本,如果后期作为成本折旧,可以选择剔除代付税费部分再行折旧。(当然也可以不剔除,不过存在的风险需要充分考虑了)。


为什么不列往来呢,除了实质重于形式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列为往来,肯定产生坏账并核销。如果核销的话,必须做专项申报。税局对专项申报的事后管理比较严格,如果肯认同对方已注销或者其他异常状况还好,万一税局要买方从法律角度先行维权呢?要知道代付税款要打官司的话,基本上是能赢的,不过赢了也拿不了钱,但是赢了税局就不让核销了,毕竟法院有执行书在。一来二去矛盾解决不了,还落了个官司在,实在不值,加上为了报表着想,尽量不要有损失出现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