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机票的改签费可以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吗?

2019-04-12 14:30:47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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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咨询一下购买飞机票的改签费可以抵扣吗?


回 复

根据2019年39公告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只限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如果贵公司取得飞机票改签费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分 析

航空运输企业取得的改签费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交通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根据2019年39号公告中的规定,航空旅客运输服务计算进项可抵扣税额仅包含票价和燃油附加费,机票改签费作为价外费用不得计算进项可抵扣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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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税网,作者:田红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