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降低增值税税率对货物/服务销售价格的影响如何?

2019-03-25 14:34:46 0 0

降低增值税税率对销售价格的影响如何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税率调整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本次增值税基本税率(16%)和第二档税率(10%)的降低,是否会带动相关货物(商品)、服务等销售价格的下降呢,暂时不好评说,但我们可以简单地回顾一下上次增值税税率降低时对价格的影响情况。


从1994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一直为17%(另有规定的除外)。作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7%这一档税率维持了24年。


2018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那么,2018年5月的这次增值税税率下调,对货物、服务的销售价格影有没有影响呢?我们来看看当时的几则消息。




天然气销售价格: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由11%降低至10%,现行非居民基准门站价格也作了相应调整,统一执行附件中价格水平。各地要综合考虑门站价格调整及增值税税率下调对省内运销环节的影响等因素,统筹安排好终端销售价格,将税率下调的好处全部让利于终端用户。

——2018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


电力销售价格: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降低、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等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以上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2018年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732号)


汽、柴油销售价格:根据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4月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5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业和货物增值税税率,其中成品油增值税税率由17%降低至16%。据此,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75元和65元,自2018年4月30日24时起执行。

——2018年4月29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国内成品油价格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下调》




建筑工程计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要求,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8〕4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2018年4月9日,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


2018年5月的这次增值税税率调整,下降幅度均为1个百分点,原适用17%税率的降为16%,原适用11%税率的降为10%;而本次的税率调整,原适用10%税率的降为9%,尤其是生产、销售货物,销售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的,其税率由16%大幅降至13%,达3个百分点。



来源:税海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