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01-03 11:44:01 0 0

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和建筑企业有劳务关系的农民工,在取得的劳务报酬时,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负责预扣预缴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但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适用以下税率表:

如果预扣预缴税款超过了应纳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来源:建筑财税李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