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的限制,你知道多少?

2018-12-17 12:01:11 0 0

社保常见问题:劳务派遣限制知多少?

 

在实务当中,有非常多的企业为了归避社保缴纳问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然而实质上,劳务派遣有着明确的法规限制,不是想派遣就派遣。



 

一、劳务派遣的岗位限制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也就是劳务派遣只能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其他岗位不得实施劳务派遣,而实务中很多企业随意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本身实质是违规。

 



二、劳务派遣的比例限制

 

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因此,即便是采用劳务派遣,也不可能大量采用,而不能超过10%人数限制。

 



三、违规劳务派遣的处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税律郑大世,作者:hechen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