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城投公司上市,一直未被禁止,但实际操作99%都成功不了

2019-05-30 15:00:48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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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则关于“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IPO”的消息引发市场的关注。


该消息源自昨天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其中提到这么一句话“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在5800字的《意见》中,这句话并不显眼,但跟证券市场即老百姓的钱相关,自然就被重点盯上了。


“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俗称“城投公司”,《意见》所说的“国家级经开区”,我国有两百多个,从财务指标看,旗下的城投公司应该都能满足上市条件。


未来市场会一下多出两百多家城投上市公司,一级市场沸腾了,原始股投资、新股承销等都是钱。而谈“新股色变”的二级市场则很不安,一下来这么多城投公司,体量都还不小,不知道会吸走多少“血”!

放牛塘的观点是,《意见》被过度解读,实际上,城投公司上市一直未被禁止,但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实际操作99%都成功不了。


A股目前共有669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地方政府及国资委,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城投公司持股。


城投公司,从字面看,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简称。


现在的地方政府,在省级、地市级、甚至县级,都按职能设立了七八个国有平台公司,包括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工业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能源投资公司、农业投资公司、商业投资公司等。

虽然从字面上看,城投公司只是国有平台公司的一种,但在投融资这个领域,是把所有平台公司都笼统称为“城投公司”,比如我们常说的“城投债”,工投、能投、农投发行的,也被称为“城投债”。


城投公司作为大股东的上市公司,比较典型的有云南城投、渝开发、汇金股份、合肥百货、建投能源等。


可见,城投公司上市,一直都没有障碍,无论公开文件还是窗口指导,都没有禁止城投公司上市的说法。


但是,我们要注意到,所谓城投公司上市,都是指旗下部分资产上市,A股并没有一级城投公司及一级其他国有平台公司上市的案例。


比如云南城投,上市的叫“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叫“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部分资产只有几百亿,而母公司云南城投集团资产有几千亿,上市部分占比不大。


一级政府平台公司包括城投公司上不了市,有两个最主要原因。


一是先天就缺乏独立性

如百度百科对城投公司的定义,“此类城投公司大多是不具备盈利能力的,属于事业单位或者国有独资公司性质,他们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实现盈利,属于带有政府性质的特殊市场经营体。”


没错,城投公司在先天上就属于政府的投融资平台。


因为政府作为行政机构,除了省级以上可以发行政府债券,而像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银行借款、信托借款等融资方式,都操作不了。


所以才成立各类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虽然在形式上是独立法人,但在实际是由政府直接掌控,很多地方,都把平台公司当做政府部门在管理,大会小会都有平台公司的人参加,凡是涉及钱的事情,基本都得“仰仗”平台公司。

平台公司融到资金后,一般以往来款的形式,交给政府统筹安排,还款时,也由政府举全力筹集,这是城投债具备刚性兑付信仰的缘由。


这几年,虽然一直在提倡平台公司要市场化运营,有的地方也把平台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从行政事业编制变为了企业编制。


但在本质上,依然无法改变平台公司的政府属性,因为如果政府不能掌握平台公司的资金使用,凭什么要把资源划拨给平台公司呢?


这个资源包括土地、矿产等构成资产的资源,收费权、建设权等构成收益的资源,可以这么说,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都是政府提供的,这些是实现融资的必备条件,如果没有这些资源,平台公司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包括融资。


企业上市,独立性至关重要,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这五个方面,任何一方面有缺陷都是硬伤,证券监管部门不可能为了照顾地方平台公司(国务院直属的另当别论)上市,而开历史的倒车。


反过来说,如果地方平台公司为了上市满足了独立性要求,那么,上市融资还有什么必要呢?不上市,政府或许还可通过平台公司以借款、发债等方式进行融资,上了市,不能再以平台公司进行投融资了。不上市,是影响发展的问题,上市,是影响生存的问题。


不独立就上不了市,独立了就没存在意义,这两者是接近无解的矛盾体!


二是涉及房地产开发


平台公司,特别是城投公司,一般有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一级土地开发、工业厂房开发、商品房开发、保障房开发、棚户区改造等,如果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不搞房地产开发了,那还能搞什么呢?


A股自2010年起,就暂停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首发上市审批,没有任何例外,像万达、富力这种体量的公司,在证监会排队应该都五年以上了,到现在也没有进展。


国家限制房地产开发公司上市,是为了控房价,防止开发商通过上市融资去高价拿地,从而推高房价,这一举措,得到了社会的认同。


现在,我们都深刻地认识到了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产业的重要性。


未来,我国经济应该会进一步“脱虚向实”,所以,监管部门基本不可能打开房地产开发公司首发上市的口子。


发现没有,这也是一个接近无解的矛盾体,搞房地产开发就上不了市,不搞房地产开发融资来干什么?


可见,上述两个矛盾体基本堵死了城投公司上市可能性。



国家级经开区也是属于政府部门,跟地级市差不多是一个行政层次,地位从副厅到正厅不等。


绝大多数国家级经开区的建设主体,要么叫城投公司、要么叫工投公司、要么叫产投公司,名字叫啥不重要,本质上都存在独立性极差、涉及房地产开发这两个特征,不具备上市条件。


符合上市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主体,只有那种一开始就是完全社会化运作、由社会资产参与的建设主体,最典型的是中新苏州工业园区这家由中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共同打造的园区,极为成功,园区上市公司超过20家,不过,好像新加坡方面已经不再是股东了。


综上,认为《意见》会在A股增加几百家园区城投上市公司的说法,纯属误读。


那种以为有大机会来敲门的,可以洗洗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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