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财部35号公告之境内工作天数

2019-05-16 17:30:21 0 0

境内工作天数包含境内工作期间的境内境外非实际工作天数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工作主要包含三种可能:

第一、仅在境内任职;

第二仅在境外任职,但是存在境内工作期间;

第三、同时在境内境外任职。

对于第一种情形,如果无住所个人仅在境内任职,无论其是否在境内停留,一般都不计算其境外工作天数。对于第二种情形和第三种情形,需要区分境内工作天数和境外工作天数。而且境外工作天数的确定采用倒挤法,先计算境内工作天数,再用日历天数减掉境内工作天数求得境外工作天数。

以下图示展现的是境内工作天数的内涵。第一张图体现的是境内工作天数不仅包含境内实际工作的天数,也包括境内工作期间休假培训的天数。

              



境内工作天数不仅仅包含实际在境内工作的天数,如果在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发生公休假、个人休假和接受培训,当然需要算在境内工作天数。如果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外发生公休假、个人休假和接受培训,为避免不当筹划,也要求计算在境内工作天数之中。在财部35号公告等文件中,没有对无住所的个人在境内工作期间到境外参加会议、出差、参加商务活动是否计算境内工作天数做出明确规定。但是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口头表示,还是应该包含在境内工作天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