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材料采购合同
订货方(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供货方(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订购产品费用一览表(见附表1)中所列材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价价款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价等详见附件1(产品费用一览表1)。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供乙方组织货源时参考,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采购、接收的合格材料数量为准。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单价已包含了乙方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技术咨询、产品检测费、利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税率 %)等一切费用。
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其中:不含税总价 元, 税率 %,增值税税金 元),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数量相应调整。
第二条 材料技术、质量要求
2.1、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等要求,各项性能指标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2.2、乙方提供材料样品,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封样,材料进场后,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封样为检查标准。
2.3、
2.4、
第三条 包装及交货要求
3.1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3.2 随附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3.3 交货方式:
3.4 交货地点:
3.5 交货日期:
3.6 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并按照甲方指定场地负责卸车,运输、卸车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第四条 资料要求
产品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份。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
5.1、结算数量以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后,乙方需提供甲方指定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的收料单,经甲方核实后确认的数量为准,并符合甲方对材料进场的日期、规格、数量等要求。
5.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预留质保金为货款的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预留质保金为货款的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
(4)上述工程款的支付,应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相应部位的工程款为前提,如因发包人未按时向承包人支付相应工程款导致承包人逾期向分包人支付相应款项,不构成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5.3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前,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真实合格的增值税发票(税率 %),并保证次月该发票已完税,若因分包人提供的发票开具错误、发票作废或发票未完税等原因导致承包人延误付款,承包人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因可能出现的税务处罚承包人保留无限期追究分包人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5.4分包人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5.5货款的最终结算凭证应是经双方认可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结算单据,收货单只作为清点交货数量的凭证,不具有变更合同价款的效力。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加盖公章确认,任何人员的签字均无权对货物单价及合同价款进行变更。
5.6产品的质保时间从工程四方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为 年。
5.7任何缓付、迟付的货款均不计取利息。
第六条 保修
6.1 保修期限自该工程四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保修期后只收取成本费用。乙方保证不会因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材料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
6.2 该材料及附件,从该工程四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 年之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3 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甲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及纠纷的处理
9.1 乙方延迟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9.2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9.3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9.4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
(1) 申请 北京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2)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行为无效,对本合同另一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甲 份、乙方 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工程业主规定的工程质保期满后即失效。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产品费用一览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营业执照
附表一
注: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并签认数量为准,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单价按上表单价结算。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处理 工程以下事宜:招投标、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合同款领取等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切文件处理、签订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在该工程履行期间,代理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我公司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后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