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对赌"罗生门":26亿天价业绩补偿,扑朔迷离的幕后真相

2019-05-10 11:01:0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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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精准打击”普莱德,让各方错愕。


原股东错愕:与2016、2017年相比,普莱德的2018年商业模式、客户和关联交易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东方精工既然认可前2年业绩,为啥不承认2018年的?


普莱德现管理层错愕:公司明明盈利3亿多,怎么就亏损2亿多呢?


市场错愕:东方精工在收购报告中称,收购普莱德100%股权,可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怎么到2018年,亏损了2.17亿元。


东方精工肯定不会对外界说出自己出重手“打击”普莱德的真实目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

5月6日,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召开媒体发布会,针对“东方精工要求普莱德原股东、补偿义务人北大先行、宁德时代、北汽产投、福田汽车和青海普仁应向东方精工赔偿金额合计2,644,594,600.23元 ”等事宜进行说明。


其说明主要包括7点:


1、立信及东方精工对于普莱德 2018 年财务数据的调整明细缺乏事实依据、且与以前年度的会计处理互相矛盾;


2、普莱德管理层在审计过程中一直持积极配合和沟通的态度,但东方精工及立信在制造所谓的财务数据分歧后一直消极沟通,致使分歧无法最终解决,审计报告迟迟无法出具;


3、立信在普莱德 2018 年审计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也拒绝与普莱德管理层的沟通;


4、东方精工有选择性的进行信息披露,涉嫌信息披露 不完整及误导投资者,伤害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更是 伤害了普莱德公司管理层的利益;


5、东方精工迟迟未将重组时的配融募集资金用于普莱德规划的募投项目,致使募投项目停滞,制约了普莱德的未来发展;


6、东方精工的行为已经对普莱德声誉造成了伤害,致 使普莱德公司融资能力受到很大影响,同时东方精工也已采 取各种手段影响普莱德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严重损害 了普莱德的利益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7、关于 2019 年一季报的相关情况说明。




各位媒体界朋友:


大家好!这里先由我来对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莱德公司”)2018年度业绩及相关情况做一简单介绍。


普莱德公司于2009年开始筹备,工商设立登记时间是2010年4月。普莱德公司自2010年设立以来保持规范运营、合法运作,业务量稳步提升,成长性较好,公司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PACK)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拥有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 属于国内最大的第三方PACK企业,多年来市场占有率排名稳居国内前五名。


东方精工于2016年7月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普莱德公司100%股权。根据重组时协议约定,业绩对赌期为4年, 即3+1,2016-2018年需累计实现利润9.98亿元(按年度分别为2.5亿元、3.25亿元及4.23亿元),如果不能实现则应按照4.25倍进行赔偿;2019年需实现利润5亿元,如果不能实现则应按照单倍赔偿等额的现金。


东方精工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立信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等,并于 2019年4 月27日披露《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有关事项说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就东方精工2019年4月17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等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普莱德公司管理层认为东方精工于2019年4月17日及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况及误导投资者的嫌疑,普莱德公司管理层郑重表示不认可东方精工上述报告中涉及普莱德公司2018年业绩及商誉减值等相关内容。


一直以来,由于普莱德为非上市公司,缺乏有效的公开披露渠道,而东方精工作为普莱德的唯一股东,本应起到普莱德信息公开披露桥梁的作用。但在该事件中,东方精工未能披露普莱德与东方精工的往来文件,同时有选择性的披露信息,客观上对投资人产生了误导。为了还原事实真相,普莱德管理层决定召开此次媒体见面会,客观的陈述相关事实,给东方精工股东、广大资本市场投资人、监管机构更为全面的信息,协助其作出更好的判断。


一、立信及东方精工对于普莱德2018年财务数据的调整明细缺乏事实依据、且与以前年度的会计处理互相矛盾


普莱德公司所处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朝阳行业,普莱德公司自2010年以来一直致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PACK)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拥有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属于国内最大的第三方PACK企业,多年来市场占有率排名稳居国内前五名。普莱德公司一直以来规范运营、合法运作,业务量稳步提升,成长性较好,管理层自身认可的2018年财务报表客观反映了普莱德公司2018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不存在东方精工年报材料中所说的关联交易不公允、返利比例过高及存在严重的产品质量等问题。同为大型上市公司的福田汽车(600166)、宁德时代(300750)也在东方精工发布上述年报数据后,立即分别公告并对东方精工年报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否认。且普莱德公司 2018年与2016、2017年的业务模式并未存在重大差异,东方精工年报中所说的关联交易、返利和质保金等事项也都一直存在,但东方精工和立信会计师在 2016、2017年却并未对相关事项进行所谓的调整。因此,普莱德公司管理层基于对普莱德现有业务的了解以及未来行业发展的准确研判,认为东方精工年报中对于普莱德公司财务数据的调整缺乏合理依据,系东方精工管理层为了配合商誉减值而做出的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严重损害了普莱德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此外,过去三年来,普莱德公司表现出了良好的成长性,包括产量、销售收入及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保持了大幅度增长,2016年——2017年均实现了重组时的业绩承诺。2018年,普莱德公司应承担的业绩承诺义务为4.23亿元,虽然受行业补贴政策的影响,普莱德公司管理层认可的普莱德2018年净利润也完成承诺利润指标的近80%,但从未来发展趋势看,新能源汽车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家的支持力度会进一步加大。普莱德公司于2018年12月与PACK 核心原材料——电芯行业的全球龙头企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公司下游重要客户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纯电动汽车制造厂商——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将普莱德公司未来五年从核心原材料供应(电芯)、产品销售及研发等均作出了约定,确保普莱德公司未来五年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基于此,普莱德公司管理层认为普莱德公司不具备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前提和条件。


且在立信和东方精工对普莱德报表作出审计调整和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后,普莱德管理层多次书面要求与立信、东方精工方面进行沟通,并提出了希望通过与管理层、相关方访谈等方式积极沟通解决存在的分歧,但立信和东方精工一直回避沟通。


综上所述,普莱德管理层认为立信和东方精工对普莱德报表的调整缺乏有力证据,商誉减值的测试及计提过程也缺乏依据,相关事项明显不符合普莱德发展现状及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普莱德管理层在审计过程中一直持积极配合和沟通的态度,但东方精工及立信在制造所谓的财务数据分歧后一直消极沟通,致使分歧无法最终解决,审计报告迟迟无法出具


普莱德管理层在2018年审计过程中,一直积极配合,并保持与上市公司和立信的积极沟通。


1、普莱德管理层已经将普莱德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审计资料及时配合提供给东方精工及立信并全面配合立信对普莱德进行的2018年度审计工作,否则,普莱德作为东方精工主要子公司及收入来源,立信连东方精工合并报表都也无法出具。


2、在东方精工《2018 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前,东方精工或立信从未向普莱德提供过完整的审计报告正式稿,直至东方精工《2018 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后,立信才在普莱德管理层的要求下向普莱德管理层提供了最终版普莱德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差异调整事项(而非完整的审计报告)。东方精工及立信一直单方面推进普莱德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未与普莱德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


3、针对立信和东方精工提出的关联交易等多个审计调整事项,普莱德管理层也多次主动向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立信会计师提出请求,并安排了与普莱德管理层、关联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的访谈,以期能为其提供更为直接、关键的审计证据,但截至目前,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立信会计师均为未对此作出回应,立信会计师在未直接了解相关事项背景、普莱德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的情况下,单方面武断的提出了所谓的审计调整事项。


虽然,普莱德管理层负有依法真实准确编制普莱德财务报表的义务,而在普莱德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在未与立信审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审计调整事项的原因及合理性的情况下,普莱德管理层无法认可并签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因此,在普莱德2018年审计过程中,普莱德管理层一直保持配合和积极沟通的态度,相反东方精工和立信在提出所谓的审计调整事项后,一直拒绝普莱德管理层提出的访谈、沟通等请求,致使相关分歧一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普莱德2018年审计报告一直无法出具。


三、立信在普莱德2018年审计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也拒绝与普莱德管理层的沟通


立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于审计工作极其不重视,该项目负责人曾有不良执业记录,且在审计期间从未亲临普莱德现场, 其委派的现场负责人亦没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同时,针对立信提出的关联交易等多个审计调整事项,普莱德管理层也多次主动向立信提出请求,并安排了与普莱德管理层、关联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的访谈,以期能为其提供更为直接、关键的审计证据,但截至目前,立信会计师均为对此作出回应。且截至目前,立信会计师尚未就普莱德公司2018年度审计取得相关客户的回函,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也未进行访谈,缺少必要的审计程序。


立信会计师在未直接了解相关事项背景、普莱德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的情况下,单方面武断的提出了所谓的审计调整事项,并在明知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分歧的情况下,仍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东方精工 2018 年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在普莱德 2018 年审计过程中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瑕疵。立信在违背普莱德实际情况、不尊重普莱德管理层对公司业务和所处行业的专业意见、缺少与普莱德管理层、相关客户及供应商的充分沟通、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并获取必要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利用不确认收入、大幅计提减值等手段恶意调减普莱德2018年度净利润,单方面一边倒地配合东方精工认定普莱德业绩发生大幅下滑、商誉发生大额减值,导致其执行的审计结果严重缺乏真实性,且全过程采取消极沟通的态度。普莱德管理层负有依法真实准确编制普莱德财务报表的义务, 而在普莱德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在立信审计师未与普莱德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以便确定立信审计师关于审计调整事项的原因及合理性的情况下,普莱德管理层无法认可并签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调整后的财务报表。立信会计师在未与普莱德公司管理层就2018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确认,未出具普莱德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的情况下,直接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对普莱德公司2018年度业绩予以确认。同时,根据东方精工收购普莱德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交易双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约定,应以普莱德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作为计算业绩补偿的依据,而立信会计师在未出具普莱德公司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就出具了《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系严重误导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四、东方精工有选择性的进行信息披露,涉嫌信息披露 不完整及误导投资者,伤害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更是 伤害了普莱德公司管理层的利益。


如上所述,立信会计师在未出具普莱德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的情况下,直接在东方精工合并报表层面对普莱德公司2018年度业绩予以确认,也在未出具普莱德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前就出具了《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此错误的基础上误导性地按照重组过程中交易双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计算业绩补偿,涉嫌误导投资者。


除此之外,据我们了解,普莱德公司重组之前的原股东因为承担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原股东对上述东方精工及立信会 计师的种种不当行为多次通过邮寄加盖公章的书面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表示严重不认可及严正声明,但东方精工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直未对上述原股东的不同意见进行任何形式的公告。这种选择性披露信息的行为严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 已造成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的事实,存在误导投资人和证券监管机构的嫌疑,也是对广大中小股东的极不尊重,更是严重误导 了广大中小投资者,自然也严重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东方精工迟迟未将重组时的配融募集资金用于普莱德规划的募投项目,致使募投项目停滞,制约了普莱德的未来发展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东方精工应按照普莱德“普莱德溧阳基地新能源汽车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际需求及时拨付 10 亿元募集配套资金。但是,自东方精工2017年9月28日完成使用募集资金6188.4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后,东方精工始终未就该项目进行任何新增投入,累计投入进度6.19%,其余募集资金截至目前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导致该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以上,违反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及《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


六、东方精工的行为已经对普莱德声誉造成了伤害,致 使普莱德公司融资能力受到很大影响,同时东方精工也已采 取各种手段影响普莱德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严重损害了普莱德的利益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在东方精工披露普莱德 2018 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商誉发生大额减值后,已经对普莱德声誉造成了严重伤害,目前银行融资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同时,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普莱德在业绩承诺期内由普莱德公司原股东负责经营管理,东方精工在业绩承诺期内不会无理干预普莱德经营。但该事件发生后,东方精工开始无理由无故拖延、拒绝普莱德因正常业务经营需要提请东方精工作为股东批准的事项,对普莱德董事会提交的审议事项,东方精工派出的董事要么是无原则、无理由地提出异议,要么是无限期拖延不签署任何意见等,这些已经严重影响普莱德公司的日常正常业务的开展,严重违反《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也损害了普莱德的利益,很有可能导致未来普莱德未来无法完成承诺业绩,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 2019 年一季报的相关情况说明。


自 2016 年与东方精工实现重组以来,普莱德公司管理层一直保持勤奋、敬业的职业精神,积极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


尽管目前对于普莱德2018年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分歧,但普莱德公司管理层始终为消除分歧而积极努力,并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积极配合完成东方精工作为股东单位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配合 2018 年年度审计工作等,并尽全力维持普莱德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稳定。在管理层的不懈努力下,普莱德2019年一季度 PACK 产量及销售量同比均保持大幅增长。


但在普莱德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我公司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尚未经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认可或批准、我公司原股东与东方精工就普莱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结果和关键财务处理事项存在严重分歧和争议的前提下,普莱德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结果和关键财务处理事项存在严重不确定性,进而导致普莱德公司 2019 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期初数和期末数均无法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普莱德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结果经有权机关认定前或者各方书面认可前,普莱德公司无法出具 2019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并不是东方精工公告中所说的因其对普莱德公司失去控制造成的。


综上所述,在2016年与2017年,东方精工均未对收购普莱德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计提任何减值准备,在2018年普莱德业务经营情况与所处行业背景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普莱德财务会计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东方精工及立信会计师严重违背客观事实、缺少充分依据、审计程序履行存在较大瑕疵,利用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调节普莱德经营业绩、计提普莱德商誉减值,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普莱德公司及公司管理层、上市公司股东等的合法权益。且上述分歧发生后,东方精工和立信一直消极应对与普莱德方面的沟通,并在分歧未解决的状态下,强行推进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股东大会事项,其真实目的不得不惹人怀疑。


在该事件发生后,普莱德公司管理层一直保持全力配合和积极沟通的态度,一方面积极主动与东方精工和立信沟通,期待提供更为直接的审计证据,以消除分析;另一方面,在上述事件已对普莱德银行融资及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后,管理层仍然尽最大努力维持普莱德经营管理的稳定,确保普莱德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尽力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未来,普莱德管理层在继续维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仍然持开放态度,希望东方精工和立信未来能够积极主动地与普莱德进行沟通,以期尽快消除双方分歧,在行业未来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齐心协力推进普莱德的高速发展,以维护普莱德、东方精工及东方精工股东的利益。


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层

2019 年 5 月 6 日




东方精工:媒体发布会未经批准


东方精工5月6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普莱德6日召开媒体发布会,对普莱德2018年度财务数据等事项进行说明,并刊发声明。东方精工指出,召开媒体发布会的行为及管理人员声明的内容均未经普莱德董事会批准,未获得普莱德股东确认和授权;声明的内容存在诸多误导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关于普莱德2018年财务数据的审计调整事宜及业绩补偿承诺人的业绩补偿事宜,东方精工表示保持坦诚、积极和务实的态度与普莱德原股东及其委派的普莱德管理人员沟通,但由于业绩补偿事项与普莱德原股东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目前未能达成一致。对于媒体发布会上普莱德管理层对立信会计师在执行对普莱德审计过程中的质疑与指责,东方精工表示,请密切留意公司对深交所问询函的相关回复。



巨亏背后:10亿募投项目停滞9个月


2018年的东方精工会产生巨亏,其实从其停滞的募投项目就可见端倪。


2017年2月,东方精工公告称,拟募资10亿元,用于普莱德溧阳基地新能源汽车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普莱德溧阳基地),进而扩大普莱德的研发和产能。


普莱德溧阳基地,是东方精工收购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的配套募投项目。东方精工称,普莱德产品需求旺盛,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而资金是普莱德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但是截至2018年6月底,普莱德溧阳基地的累计投入金额为6188.41万元,投资进度6.19%。而这一进度,从2017年9月8日开始,已停滞了9个月。


按照建设规划,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为第一期建设期,拟投资3.06亿元,实现年产0.43GWH的产能;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为第二期建设期,拟投资6.94亿元,累计实现年产2.15GWH的产能。


可矛盾的是,钱有了,项目的建设进度却停滞了。东方精工2018年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普莱德溧阳基地累计投入金额为6188.41万元,投资进度仅为6.19%。



东方精工与普莱德的恩怨情仇


前几年,在补贴政策刺激下,国内各路资本涌进了新能源汽车市场。这个市场到底有多火?


不妨看看2016年东方精工收购普莱德报告中一段的描述:经历了2014、2015年连续两年的爆发性增长,我国2015年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在新增汽车销售中的占比首次突破1%,单月最高占比达到2.9%。根据行业惯例,市场占比突破1%系新技术或新产品进入大规模推广阶段的关键标志,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巨大。


当时,用“超级风口”来定性这个市场一点都不为过。


在“风口”下,不管有钱没钱,熟不熟悉该领域,大家都往里面冲。当时主业跟电动汽车基本不搭嘎的东方精工也没能经得住诱惑。


2016年7月,东方精工宣布从北大先行、宁德时代、北汽产投、福田汽车和青海普仁等5位股东手中购买普莱德100%股权,交易对价47.5亿元。


资料显示,普莱德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PACK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致力于为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提供动力电池整体解决方案,拥有电池标准化模组设计、电池运行控制、电池系统热管理、电池单体智能均衡等动力电池PACK核心技术,能够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以及电网储能系统等配套产品。


而当时东方精工的主要产品是成套印刷设备、瓦楞纸板生产线设备等。


2015年,东方精工利润不到6500万元,斥资近50亿元收购普莱德,属于典型的“豪赌”。


东方精工在收购报告对这笔收购寄以厚望:可以实现产业协同、渠道协同和资本协同,并丰富上市公司盈利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从普莱德2017年对东方精工贡献来看,这笔收购达到预期。


2017年,普莱德并表到东方精工的第一年(仅合并2017年4-12月),东方精工收入从上一年的15.33亿元猛增到46.85亿元,净利润从上一年的9565万元增至4.9亿元。普莱德收入(4-12月)占到东方精工整体收入的61.1%。


到2018年,东方精工突然“变脸”。


2019年4月17日,东方精工突然发布公告称,由于普莱德2018年扣非后亏损了2.17亿元,公司计提商誉减值38.86 亿元,导致公司亏损38.8亿元。其中,对普莱德计提38.45亿元商誉减值。


在其后的出炉的年报中,东方精工给出理由:


1、普莱德2018年对北汽新能源的销售占比,从2016年的58.19%、2017年的82.03%提升至2018年的93.85%。


2、2018年,普莱德向宁德时代采购电芯等原材料,金额将近30亿元,占比达到83%,保持高位。与此同时,经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审计确认,关联采购的返利比例、行业毛利率水平存在价格不公允情形。


3、2018年,普莱德向宁德时代购买动力电池产品再销售给福田汽车(由宁德时代直接发货给福田汽车)产生营业收入的情形,经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审计确认,该笔代销交易毛利率显著高于2017年的同类交易、也显著高于普莱德公司自己生产直接销售给福田汽车的产品毛利率。该笔代销产品形成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润,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不予确认。


对于东方精工是如何推算出普莱德去年亏损2.17亿元,东方精工并没有给出说明。


仔细分析上述质疑,普莱德在被收购的2016年和2017年一样存在。东方精工为什么在前2年认可,而到了2018年却不认帐呢?




细思极恐!这其中有2个细节值得关注:


1、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出现颠覆性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重心从过去的“补车”转为“补桩”。具体含义,未来补贴重心不再是补贴购车用户,而是补贴充电桩建设。


2、2018年,是对赌协议中补偿条款的“分水岭”。


对赌协议显示,普莱德原股东承诺从2016年起的未来4年,公司扣非后的利润分别不低于 2.5 亿元、3.25 亿元、4.23 亿元和5亿元。如果未完成业绩对赌,补偿方案按时间段不同,补偿方式也不同。


如果2016 年至 2018 年未完成,补偿义务人须优先以取得的东方精工股份进行补偿(东方精工以 1 元回购)。当年补偿金额=(截至当年期末乙方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截至当年期末普莱德累计实际扣非后净利润)2016 年至 2018 年乙方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425,000 万元—以前年度累计补偿金额。


如果2019 年未完成,2019 年补偿金额=2019 年乙方承诺扣非后净利润—2019 年普莱德实际扣非后净利润。


这个补偿方案在2个不同时间,存在巨大差别。


究竟差别在哪里?东方精工认定普莱德2018年度扣非后亏损2.17亿元,原股东需要补偿26.45亿元。到2019年,普莱德如果未完成业绩对赌,还是以亏损2.17亿元计算,则只要赔偿5.17亿元。


不同时段同样是未完成对赌,赔偿金额相差了3倍多。


从另一个角度看,只要普莱德2018年完成业绩对赌,对于原股东来说,这起收购就是轻舟已过万重山。


东方精工的出手,非常精准!


东方精工突然对普莱德的业绩不认账,真实目的是什么?


东方精工肯定不会说,但从其相关公告中还是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根据相关收购协议,在业绩承诺期内(2016 年~2019年),普莱德董事会和管理层,由普莱德原股东委派4名董事,东方精工委派2名董事;东方精工向普莱德委派财务负责人。


但在4月29日风险提示公告中,东方精工明确表示,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措施),确保公司有效控制普莱德。


东方精工作为收购后的新的控股股东,没有像老股东一样,全力支持普莱德的能力提升与业务发展,也没有为普莱德在业务拓展、市场规划及技术能力提升上提供有效帮助,而只是专注于狭义地控制普莱德。


另外,如果东方精工认定普莱德亏损2.17亿元得到确认,普莱德的原股东福田汽车、宁德时代等需要赔付26.45亿元,东方精工当年交付交易对价将会降低至21亿元左右,相当于打了4.4折。


先不管这场“纠纷”最后谁会胜出。对于东方精工来说,这场争议本身对东方精工冲击已经非常大。


正在被自己爆料反噬,东方精工当初会想到这个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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