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进城了!

2019-03-18 14:38:40 0 0

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

用这句话表达攥有土地农民的时运,那可谓是再恰当不过了。




2010年春晚,两个农民出身的歌手在舞台上唱了一首歌之后,就得到无数网友追捧,即刻一个热词“农民工”在中国火了起来。

舞台上两个歌手怎么看也不像是天天“面对大地,背朝蓝天”常年耕作在田间的农民。但是经过包装,披着“农民”的袈裟,凭借着《春天里》一首歌,一举成为当年最红的网络歌手。


紧接着,星光大道借助“农民”热词,迅速的推出了一批挂着‘农民”标签的歌手。为了让观者们对他们“农民”身份深信不疑,这些歌手们带着草帽、穿着大衣,头裹白毛巾,拿着大葱,浓浓的方言中嘈杂着串了味的家乡口音,像一群赶集的“老乡”刚从集市回来,就粉墨登场了。“农民”的标牌让他们一夜之间成为社会的宠儿,并获得盆满钵满。


2017年8月,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农村集体土地不用经过国家征地环节,直接进入了市场,租赁住房、共享度假小院这类项目将获得快速审批通道。”


时代变了!

当城里人还在休闲的睡梦之中时,农民们已经开始通过土地交易,大把大把地收钱了。 祖辈留下的土地,一夜之间让他们的子孙变成了富豪。


2015年佛山顺德现场竞拍方式出让一宗北滘镇马村地块,占地约8.15万平方米。经现场竞价,该地块最后由买方以总价19.8亿元拿下,楼面价9723元/平方米。

总价19.8亿元扣除税费后,村民能够分配的就是17.6亿元。

据村民透露,马村村民多为每人一股,如果一个五口之家,分红将超到385万元!!!

由于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所以农民买属于自己的所有的土地当然也是不用交税的。




当城里人从梦中醒来,才顿悟到自己作为一个“无产者”的悲哀和危机感。而一直被城里人瞧不起和被社会边缘化的农民却成了土地的主人和值得骄傲的“有产者”。


城里“无产者”落得如此狼狈不堪,瞪着饥饿的眼神瞪着农民们大把大把的数钱。而自己即便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购买的房子,但是土地却是国家的,房子转让的时候还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时代的变迁,完全打破了基本的商业逻辑,而这种商业逻辑,在过去是不可能成立的,但是这个逻辑跟社会机制的变化节奏是吻合,和体制变革的逻辑并没有发生任何的冲突。


前几天听到这样一件事情,

在一个聚会上,一个酷帅的男孩遇见一个漂亮的女孩,而且是一见钟情,就壮着十八分的狗胆向女孩敞开了心扉。

没想到的是,看似娴熟漂亮的女孩,非常直接的问道:

你在N城有房吗?

没有。

你在N城有车吗?

那你都有什么?

我老家有地。

男孩在女孩冷傲的气势下,变得唯唯诺诺,然后从丹田处鼓足了勇气,诚恳的说:我好喜欢你,你就是我所爱的人。”

没想到的是,这个女孩拿起桌子上的一杯水倒在地上,对着男孩说:照照你的穷酸相,乡巴佬什么也没有还想娶个漂亮的老婆跟你回家种地。

说完,对着小伙子“呸”了一声,扭头走了出去。

后来,当女孩得知男孩家卖地获得分红上千万,再回来讨好“地主”后代时,得到的答复是“需要排队”。


可见,这个时代千万不要把农民不当“干部”,瞧不起的“地主”回来了。


前一段时间去江苏讲课,吃饭期间与一位来自于陕西农村一个企业家闲聊,他用嘲弄的口吻说道:“如果现在重新进行阶级分类,那城里人的生活应该是很卑微的。因为:

农民是属于有产者

城里人属于无产者


城里人不工作,就只能沿街乞讨靠救济。

农民即便不种地,但是卖了多余的土地,在留有的土地上种粮种菜,依然是不愁吃不愁穿。


城里的人买房积攒一辈子都未必买的起,

农民只用卖土地三分之一的钱就可以住豪宅。


城里人吸着充满雾霾的灰尘在生存。

农民人吸着没有污染的空气在活着。


城里人买房卖房要交税。

农民盖房自由卖房无税。


城里的人买蔬菜粮食都含税。

农民的人卖蔬菜粮食不缴税。


城里的人每年收入要交税。

农民个人每年收入不缴税。


城里的人不上班就无法养活自己。

农民即便不干活照样吃饱穿得好。

.......”

总结精辟!

言之有理!




2019年社保“入税”将农民的商业价值更是推向了巅峰。在许多人感叹世事变化无常的时候,农民们把家里废弃的土地卖完或出租出去之后,又怀揣着当一个“城里人”梦醒,大批的涌入城市,用自己的力量和低廉的工资开始抢夺着城里人手中的工作。


沧海横流的几年后,“地主”进城了,农民再一次成为社会的宠儿,这次与以往商业价值不同的是,来自于2019年的社保“入税”形成的“后遗症”。

招聘城里的人

社保比例过高

企业负担过重

农民不交社保


城里人找工作越来越难,他们把这种“原罪”归咎于农民,以此,农民也就成了“事故”的“替代品”。


如果追溯本源,农民之所以成为企业招聘员工的首选,主要来自于农民缴纳社保与城里人交社保的差异化。

现实中,农民只需要缴纳“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这是一种单纯的医疗保障,一般缴纳标准比起城里人缴纳社保要低的多。一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有所区别)。

而企业招聘城里员工,需要为其按照工资总额缴纳“五险一金”,比例相对也相对是很高的。




尤其是,根据国家规定,对于社保无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每个人都可以缴,只要交够了一定的年限,退休之后就可以依法享受各项福利。

对于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体,仅限于农村户口的农民,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障权益

如果城里人想享受这种待遇那可是“没门”


这些的优越的条件之下的结果,就是,当“农民”标牌具有商业价值,并且可以让其他人从中取得巨大利益时,此时的农民,与其说是从老祖宗开始,就在等待着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倒不如说,农民在依靠土地以及廉价的劳动费用和携带的好政策中被“激活”了,终于实现了老祖宗的愿景规划“。“地主家也缺粮食,被人瞧不起”的时代成为过去,“地主”回城享受的好待遇,成为城里人羡慕和流“口水”的标本。


城里的人以往辉煌岁月,犹在眼前的故事,也变得人事面目全非,当年的骄傲与不可一世的嚣张被现实“颠覆”,只剩对“过时经历”的几分遗憾、与喟叹。 


“每次潮水涌来,都是个人与时代命运的一次转身。每次潮水退去,才能看到谁在裸泳。


当雇用“农民”不用缴社保的意识,在企业投资者脑海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之后,2019年用工热就被结结实实的定格在了“农民”用工上。

其实,农民抢夺城里人工作机会的“原罪”并不应该归咎于农民,他们也不应该成为“事故”的“替代品”。


农民之所以成为企业抢手的原因,还是来自2019年社保归“税”之后企业投资者的“恐惧”感。

一是担忧以前年度少缴社保会被追查。

二是担忧社保“入税”后股东的负担过重。


故此,近日看到网络有消息说:“企业如果雇佣农民可以不用为其交社保”。这条消息让垂垂无望的老板们,如同在深邃的山洞中看到了一丝光明。

如果企业招聘农民真的不用缴纳社保,那用工单位在考虑规避社保的前提下,农民也就自然而然成为“风口浪尖”上的“抢手货”

至于企业聘用农民是否可以不用缴纳社保,近日社会上有诸多的流传:“2019年国家将取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后农民将与城里人一样缴纳“五险一金”。税务局也已经开始清查利用农民规避社保的行为。”这些消息也只能定论为“就是一个传说”,在实践中是完全无法成立的。


但不管怎么说,在这个城镇快速发展的时代里,当“农民”在浴火重生之后,“农民工”成为一个品牌的代名词之后,过往的争论都没有了意义。




那么,税务局对于企业雇佣的农民,是要求全部缴纳社保还是农村人的“新农合”,关键是会根据企业用工形式来进行划分的。


第一种用工形式:雇佣的农民,如果构成了长期连续用工形式,并签订了劳动合同,雇佣者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形成任职受雇员工,并且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企业一定福利、职务晋升等。这种情况下的被雇佣者是同等的,没有什么城里人与农民之分,都属于企业任职受雇的员工,这种关系是以行政隶属关系而确定下来的。支付的费用都是按月支付。年终还会按照员工劳动表现和效益发放奖金。在工作期间,企业如果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就可以依照《劳动法》通过仲裁提交相关维权的诉求。

对于这样雇佣的员工,企业必需按照《劳动法》为其缴纳相关的社保(即便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农村缴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拒绝缴纳的税务机关将会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和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种用工形式:临时雇佣农民进行一些零星工作,例如:临时装卸、临时保洁.....这种用工形式基本特征是短期的,没有技术要求,其工作需求不是长期存在的,而是临时突发性的用工需求。这种用工支付费用形式是根据提供的劳务量按次支付。企业雇佣这种临时用工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如果用工单位侵犯了劳务者的合法权益,劳务者就可以依据《民法》向司法机关提出诉求。所以,这种形式的用工按照《劳动法》规定,并不在缴纳社保的范围内。


所以,虽然“地主”进城的人数在逐渐增加,但是,利用“农民工”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是有风险的。

企业雇用什么样的员工必须缴纳社保或者不用缴社保,税务局处理是很简单的,就是依据《劳动法》缴纳社保范畴确定为:企业聘用的“农民”是长期的雇用还是短期的雇用。区分好这一点,很重要!



来源:税东家,作者:徐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