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罚款”将被取消,还是变为“少生税”?

2019-03-01 17:31:48 0 0

会计实操交流群现向大家免费开放啦!进群跟众多优秀财务人一起讨论业务、交朋友!加群主好友进群,微信号kjsc019    


8月14日,新华日报发表的《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一文引发热议。


文章建议设立生育基金制度,40岁以下公民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未生二孩到退休才能取出,且应取消对超生子女家庭征收的社会抚养费


同样是鼓励生育,政法大学胡继晔教授表示,除设立生育基金制度,还要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当然,并不是真的设立“丁克税”,而是从减少个税抵扣多交个税来实现。


所以,究竟是取消“社会抚养费”,还是通过个税法对孩子数量不同的家庭规定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来实现征收“社会抚养费”,更有利于“催生”呢?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计划外罚款),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



现在国家鼓励二孩还要收“超生费”?


是的呢。社会抚养费”时至今日依旧坚挺,尚未成为历史。且在生育政策向鼓励多生转型的同时,一些地方政府还在狠罚三胎。




是的呢。社会抚养费”时至今日依旧坚挺,尚未成为历史。且在生育政策向鼓励多生转型的同时,一些地方政府还在狠罚三胎。


近期,各地加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新闻还在不断传来:


7月5日,河南柘城县启动抚养费征收工作,面向全县三孩及以上家庭,征收标准为夫妻双方上一年度纯收入的三倍;


8月6日,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称,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催缴(含2次)以上未履行到位的,拟将其纳入“个人征信黑名单”。

全国多地都在加大宣传,强调多措并举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社会抚养费”是否应被取消?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明显是不利于增强生育意愿的,最多生育两个孩子也绝不是政府所希望的,像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黄细花所说的,其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是时候取消了。




“社会抚养费”是否应转为对少生家庭征收?


就小编看,因少生个孩子而多交的个税,远远少于多生个孩子的开支,还免了时间、精力投入,此方法对鼓励生育的作用微乎其微,而最有效的形式——直接设立“少生税”明显又会遭到民众的大力反对。


而且,社会抚养费征收多年,具体征收了多少,都用在哪了,一直不清不楚的。


从审计署的调查结果看,各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问题严重,普遍存在未及时缴入国库,被征收人员、计生部门和财政专户截留、挪用等问题,征收价值存疑。


另外,小编觉得,生育基金也可以看做是一种“少生税”了,都会增加个人经济负担。


你觉得“社会抚养费”是会被直接取消,还是变为“少生税”呢?


会计实操交流群现向大家免费开放啦!进群跟众多优秀财务人一起讨论业务、交朋友!加群主好友进群,微信号kjsc019    


来源:理道财税,作者: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