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延期缴纳增值税,附加税是否同时办理延期缴纳申请?

2019-03-01 14:54:5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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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延期缴纳增值税,附加税是否同时办理延期缴纳申请?




答:《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与主税种同时缴纳,主税种办理延期缴纳的,对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不用办理延期缴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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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税讯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