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是否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019-02-26 12:09:5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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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人工作之余,还为一家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与咨询(本人非该企业员工),但并未收取报酬,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是否需要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其他个人无偿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无需按视同销售服务,申报增值税。因此,您如果只是为其它单位无偿提供服务,无需按视同销售服务,申报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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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税讯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