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普惠性增值税减免:专票的链条不能断

2019-02-13 11:00:53 0 0

增值税是价外税,凭专票抵扣进项税款。虽然按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对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要想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则必须将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此后,方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虽然这里之说了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情形,但是同样适用于按季纳税的情形。


道理很简单,专用发票开出后,受票方就可以抵扣税款,所以要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开票方开专票纳税,受票方可以凭专票抵扣进项税;如果开票方要享受免税,那受票方就不能抵扣税款。所以专票要么全部追回,要么开具红字发票。



来源:魏言税语,作者:魏春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