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挂靠经营账务这些小秘密,一般人我不告诉她!

2018-12-27 17:00:22 0 0

运输挂靠经营账务这些小秘密,你真的有必要知道


一、购车

业务描述:物流公司设立时向上级代理商借款,以公司的名义购车。真正付款方为外部挂靠个人,这些个人向公司支付购车款,由公司向上级代理商还款。车名义上是公司的实质上是外部挂靠个人的。




外账账务处理

车作为企业的自有财产入账,按期计提折旧。

1、购车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短期借款-上级代理商


2、收到挂靠方车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挂靠方


3、还上级代理商车款

借:短期借款-上级代理商

     贷:银行存款


内账账务处理

车非企业资产,与上级代理商及挂靠方资金往来,属于代收代付款。


1、收到挂靠方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方


2、还上级代理商车款

借:其他应付款上级代理商

     贷:银行存款




二、挂靠方运输过程中发生油费、过桥过路费


业务描述:挂靠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油费、过桥过路费可在运输企业进项抵扣,所得税税前扣除。


外账账务处理

1、以运输企业名义办加油卡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凭加油回笼记录换开专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3、凭过桥过路费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内账账务处理


一、双方约定:运输企业负担相关费用的同外账。


二、双方约定:挂靠方自行负担相关费用的,计往来


1、以运输企业办理加油卡、ETC卡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挂靠方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


二、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三、收到挂靠费用

业务描述:运输企业收取外部个人挂靠费


外账账务处理

作为一项其他业务收入,增值税中属于现代服务-企业管理费用,开6%的发票。

1、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内账账务处理

同外账



四、支付挂靠方运输费

业务描述:运输企业支付给外部个人的劳务性质的费用,应要求外部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劳务服务或运输服务发票

外账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内账账务处理

同外账



来源:孟峰聊财税,作者:孟峰,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本平台只提供交流学习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