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注销可以在线办理了!来了解一下!

2018-11-21 11:25:18 0 0

近期,网上办税推出了注销预检和在线办理功能,有此业务需求的企业可以提前在网上税务局进行预检,及时处理“未办结事项”。


来看看适用的企业范围,以及具体如何操作吧——



1、办理前提

(一)税务注销网上预检:无。

(二)税务注销在线办理:状态为正常的企业纳税人。


2、办理路径

(一)税务注销网上预检:网上税务局首页——税务注销预检;

(二)税务注销在线办理:网上税务局——我要办事——税务登记——税务注销。


3、操作步骤


(一)税务注销网上预检




打开网上税务局首页(未登录),点击左下部分的“快速通道”中的“税务注销预检”,进入预检页面。


该预检支持状态为“正常”、“非正常”、“非正常注销”、“清算”、“停业”的企业和个体户;对状态为“正常”的企业,可登录网上税务局后进行办理。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手机号”(请输入在税务系统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码)后,点击[校验信息并获取验证码]按钮。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进行校验,具体如下。


1.对于未查询到工商登记信息的,系统提示如下:



2.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提示免办建议(注意事项:具体是否符合简易注销条件,以市场监管部门口径为准),界面式样如下:



3.对于验证通过的,发送短信验证码至法定代表人手机,界面如下:



录入验证码,点击[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按钮,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项告知书)(说明:由于系统需扫描较多指标,请耐心等待),式样如下:




(二)税务注销在线办理


第一步:填写表单


在“纳税人经办人”中选择经办人(若经办人没有选择项的,请在网上税务局办税人员中维护)和选择“注销原因”,录入“注销原因说明”后,点击[查验]按钮。


二步:查验


系统完成查验后,会根据查验结果给出对应的处理方式,提示即办或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建议,提示界面举例如下:



办理流程如下:

1. 【在线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且不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和“其他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系统提示符合即办注销要求,下方会出现[提交]按钮。


(1)申请提交。点击该按钮,进行在线办理税务注销。



(2)签名。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系统将自动进行税务登记注销,同时提示制作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



(3)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点击“确定”,跳转到“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输入税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下载证书”可下载。



点击[下载通知书],样式如下:



该通知书也可至“网上税务局首页——税务注销预检——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进行下载。


2.【承诺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但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其他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纳税人可按“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系统下方会出现[查看《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按钮,点击该按钮,查看、打印该承诺书。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该承诺书和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承诺书式样如下:



3.【一般注销流程办理】不符合即办资格或即办条件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任一条监控均未通过,或“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按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如有未结事项,系统将在页面中显示[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按钮,可查看并打印(具体通知书样式同上)。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来源: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