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个体户不用建账?

2018-10-30 11:51:52 0 0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似乎个体工商户就不用建账,随便交点税就完事。其实早在2006年国税总局就发布了个体工商户建账的规定,并在2018年6月重新做了修正。要点如下:




1、个体工商户建账两个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这几乎涵盖了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


2、个体户建账分为两种情况:复式帐和简易帐。复式帐就是基本按照会计准则方法进行账务处理并完善凭证,最终还应形成报表。简易账当然简单点,至少也要就收支形成简单记录备查。


3、规定对于必须设立复式帐的个体户条件作了限定: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4、对于必须设立简易帐的也做了限定: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5、达不到条件设立简易帐的,也要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6、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应采用查账方法征收税款。特殊情况可以核定征收,特殊情况界定参考《税收征管法》。


7、个体户符合建账条件的,要么聘请财务人员,要么委托专业代理记账机构。



来源:李舟财税圈,作者:李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