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之不构成业务处理

2018-09-20 17:06:46 0 0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对于不构成业务会计处理的表述原文如下

 


案例简述


甲公司购买80%乙公司股权,购买成本1000万,子公司固定资产公允价800万,账面价700万,无形资产公允价200万,账面价150,负债公允价和账面价均为200万。假设达到控制但不构成业务。



 

分析

1、  按相对公允价分配


由于承担了负债义务,购买成本实际为1000万加负债公允价200*0.8=160万,为1160万。

 

固定资产按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结果为928万(1160*0.8),无形资产分配结果为2321160*0.2)万;

 

2、合并报表体现子公司完整资产


固定资产金额为1160万(928/0.8),无形资产金额为290万(232/0.8

 

3、  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分配价值以及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按相对公允价分配价值为1000/0.8=1250万,或者为资产分配的价值之和1450万减负债价值200万,结果一样,如此,可辨认净资产分配价值根据购买成本确定,则不会产生商誉或营业外收入;


少数股东权益为250万(1250*0.2


 


4、  与构成业务合并的区别


在于,业务合并下,按照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800+200-200=800万,购买成本1000万与640万(800*0.8)的差额360万体现为商誉;少数股东权益为800*0.2=160万。

 

5、不构成业务下合并过程抵消分录


借:固定资产增值额460万(1160-700

无形资产增值额140万(290-150

各权益科目账面价650

贷:负债增值额0

长投1000

少数股东权益250


说明:合并过程表中,将甲乙公司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简单相加后,结合该笔抵消分录,即可实现抵消后的合并结果为,并表中合并进来的子公司资产、负债为按照相对公允价分配的价值,合并后的净资产为母公司净资产,少数股东权益为享有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分配价值相应份额。



来源:CPA研习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