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统一征收社保,费率将下调?

2018-07-30 15:04:25 0 0

税务局和社保机构共同征收社保费的时代正式画上句号。在最新公布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国务院明确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各项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据悉,相比社保局采取核定征收模式,社保费由税务局统一征收后将据实征收。现行税制体系下,税务局的据实征收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的缴存率,但却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部分企业缴费负担增加。


人社部数据显示,目前“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总费率为39.25%,企业负担为28.25%,个人负担为11%。在当前减税降费的背景下,降低社保费率成为企业减负的一个方向。



征收方式:核定改据实


征收方式的改变,成为社保费改革的一个主要变化。


目前社保费的缴费基数上限是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为缴费基数。尽管是按照固定费率缴费,但是在实际缴存中,企业承担的税负也有差异,且目前社保费率并未全国统筹,这种情况下社保费在各省、各区域以及各企业之间的标准也就不一样。


以快递行业为例,因人员流动性大,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也存在诸多差异。一些大型企业合规性高,一般都为员工缴纳五险,相应地,企业为员工五险承担的税负也会较高,但有些企业则不会给员工缴纳五险,单纯从社保费遵缴率情况看,企业之间的公平性已经被打破。


《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7》显示,我国“五险”由于缴纳成本过高,基数合规的企业比例呈逐渐略有减少的趋势。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基数合规企业占比38.34%,2016年下滑至25.11%,2017年这一数字降至24.1%。而税务系统的据实征收可以有效解决企业瞒报缴费基数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社保费由税务局统一征收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比,税务部门在技术手段、制度支撑、管理经验以及实现《社会保险费》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都有明显优势。



税负变化:降低社保费率


然而,对企业来说,社保费据实征收在提高社会保险费收缴率的同时,也意味着企业的负担或将增加。


有报告认为,根据我国税收收入分配来看,2017年我国企业税费中企业所得税占比27%,而以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间接税占比则超过70%。与同是以间接税为主的亚洲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的相关税率又较高。


在所有相关税率中,社保费率的改革值得关注,且随着国地税合并的完成,社保费率下调的改革也应提上日程。


人社部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社保费率为39.25%,其中养老和医保占36%左右。对于各界普遍呼吁下调的养老和医保费率,目前有上海、杭州和厦门等地进行了尝试。


根据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67154亿元,基金支出合计57145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614亿元,支出40424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0202亿元。


在此背景下,社保系统研究专家建议,虽然目前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在部分地区面临压力,但从长远看,这两项社保费率下调的空间仍然存在,在国务院提出降成本的要求后,当前不失为一个改革契机。


来源:神计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