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年度平均工资出炉,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18-07-10 14:28:36 0 0

不止是深圳,全国各地都会在7月根据当地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来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缴费上限、缴费比例等数据。你可以关注一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有没有相关通告。本文就详细讲讲深圳的社保基数调整。


最新的深圳社平工资出来了!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348元,与去年7480元相比增加了868元!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




社保计费基数和缴费上限改变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173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


记者了解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


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提高了。按照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4%和13%,按照2017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173元算,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25044元,最低目前仍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130元。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8年8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00元/月,也就是说,从8月1日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调整为2200元。




医保缴费下限提高至5009元


在深圳,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如果职工是深户,单位应为其参加医保一档;非深户的话,可在上述三档中任选一种参加。


其中,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8.2%(基本+地补),其中单位交6.2%,个人缴交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调整后,其最高和最低都提高了,分别为25044元、5009元。


医保二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此次调整后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8%(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2%,即单位月缴纳50.08元,个人缴纳16.7元。


医保三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此次调整后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55%(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45%,个人缴纳0.1%,即单位月缴纳37.56元,个人缴纳8.35元。




生育、工伤缴费上限提高至25044元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最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最低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目前缴费基数最高为25044元,最低为2130元。自8月1日起,缴费基数最低调整为2200元。


工伤保险方面,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044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为2130元,8月1日起调整为2200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为2130元,8月1日起调整为2200元。


市社保局提醒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费基数不需要自己修改,社保系统会自动更新。因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引起的缴费变化,要在社保缴纳账户中存入足够金额。


记者:庄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