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能不能税前扣除,税务上就看你这三点!

2018-06-27 12:16:14 0 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是一份引起大家广泛关注的热门文件。办法第四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

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1、真实性包含两层含义:背后的业务是真实的,外在的支出也是真实的。


据中国税务报报道,陕西榆林的一家天然气企业,连续三年,每年都要向股东支付900万元的咨询费,一共三年2700万元。资金实际打给了股东,真的是支出钱了,支出是实际发生的,但是,经过税务机关检查,天然气企业与股东之间并未发生真正的咨询交易,只是以咨询费的名义付款并取得了咨询费发票(两个股东开了两张发票)。发票当然可以证明支出实际发生了,但是证明不了咨询业务的真实性。最后陕西榆林的这家企业补了相应的所得税并接受了处理。


2、合法性只有一层含义就是凭证自身的合法性千万不要像真实性那样,自以为是地理解出一个业务的合法性。


业务是否合法不是税前扣除凭证所能验证的,也不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可以规范的事项。


比如说,企业买了茅台好酒去行贿,取得了正规的茅台酒销售发票,发票本身是合法的,但是这个行为是否界定为违法行为,那就不是发票所能解决的了。我们企业所得税法也没有非法支出不能税前扣除的规定,其核心还是在于支出是否满足税前扣除的三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


3、“关联性”不是相关性,关联性关注的是税前扣除凭证与对应的支出事项之间的证明力。


通俗来说就是,你这个凭证能不能证明支出事项。


我们说企业所得税扣除的相关性是指支出与取得收入相关,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不能因为关联性和相关性里边都有一个关就将其划等号。


来源:中国财税浪子,作者:王骏,原标题:再说扣除凭证“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