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最近很多财会小伙伴都遇到了同一件烦心事儿,那就是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到啦!
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确实是一项大工程,因为需要填写的表格多而复杂,往往让特别是从来没有做过年报的会计无从下手。
比如
我该准备哪些材料?
什么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这些都怎么填写啊?
简直一堆麻烦问题!
更有的小会计直接就问了,什么是汇算清缴?
这就很尴尬了,连基本的概念都还没搞清楚。不知道怎么下手,不知道从哪里下手这也都在正常不过了!
莫慌~下面就让柠檬君带你来了解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件事儿吧!
一、年报的时间和目的
时间:5月31日前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
目的:一年一次,上报前一年的所得税资料和数据,结清全年需要补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当然了,不是一定就得补税的,也有退税的,有时候调整出来可能亏更多。并且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弥补亏损就是依据这些数据了。
二、汇算清缴的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对象主要分为两种: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也必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
小提示
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工作步骤
1.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自行计算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季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确定2017年应补或者应退税额
2.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3.结清税款。
四.企业的计税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特殊情况: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终止,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五.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还傻傻分不清楚?
企业所得税那么多的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比例,你是不是感到眼花缭乱?放心,柠檬君已经为你精心准备好一份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帮你从容面对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来源厦门国税微宣传
看吧,企业所得税年报是项大工程!
只懂这些皮毛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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