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走访拍摄虚假照片被注销执业证书

2019-06-28 13:00:11 0 0

关于对周乐采取自律措施的决定

〔2019〕5号 

周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是雅百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你为项目协办人、承揽人。应证监会发行部的核查要求,2016年9月28日至30日,你会同金元证券、众华会计事务所、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前往巴基斯坦对雅百特木尔坦项目进行现场走访,你拍摄的“木尔坦项目照片”是本次走访过程获取的重要核查证据。根据中铁一局巴基斯坦分公司提供的《木尔坦公交专线情况说明》,你拍摄的“木尔坦项目照片”不是木尔坦公交专线的图片,应是伊斯兰堡公交专线站台的图片。你以伊斯兰堡公交车站照片冒充木尔坦项目现场核查照片,导致申万宏源出具的《关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木尔坦地铁公交项目之专项核查报告》存在虚假陈述。你在非公开发行项目现场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编造虚假信息,未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会《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经调查审理,我会拟给予你注销执业证书(一般证券业务)、三年内不受理执业注册申请的纪律处分,并履行了事先告知程序。


对于你提出的申辩意见,我会进行了认真审核研究。经综合考量违规性质、危害后果、社会影响、过错程度等因素,根据我会《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你作出如下纪律处分:注销执业证书(一般证券业务),并在三年内不受理执业注册申请。本纪律处分录入我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和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


你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