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抵扣增值税,会受到什么处罚?这4个发票常识,会计必须弄清楚

2019-06-26 10:30:07 0 0

1、纳税人虚开发票进行抵扣,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2、普通发票抵扣又增加哪些内容?


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计算抵扣进项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旅客运输服务是国内旅客运输,不包括国际旅客运输。



3、哪些情况下发票逾期也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客观原因包括六种情形: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通行费电子发票有哪几种?


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一、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二、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只有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才能够进行抵扣,纳税人在取得可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只要根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