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 问
公司自建厂区的围墙,价值1000万元,难道也要缴纳房产税吗?
会计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仓库 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0万元
竣工后结转在建工程:
借:固定资产-仓库 1000万元
贷:在建工程-仓库 1000万元
每年房产税=1000万元*(1-30%)*1.2%=8.4万元
请问:
以上理解对吗?
答 复
以上处理和理解不正确。
公司自建的围墙,由于属于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建 议:
会计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待摊费用-仓库 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0万元
参 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规定:“一、关于‘房产’的解释: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因此,围墙属于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属于房产,不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