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别愁了,两分钟教会你“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2019-05-16 15:00:21 0 0

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总局官方回复

总局在4月发布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即问即答之四》中针对未开票收入的处理给出了官方解决办法:


问: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在2019年2月就一笔销售收入申报并缴纳税款。2019年4月,该纳税人根据客户要求就该笔销售收入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纳税人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2019年4月补开原1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将金额、税额填入4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列次。


同时,由于原适用16%税率的销售额已经在前期按照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本期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开具发票”相关列次填写相应负数进行冲减。


但是,在实际申报时,大家可能都发现了:“未开具发票”相关栏次填写负数时,系统提示勾稽关系不正确,无法保存和申报,这下急坏了不少会计人。今天,小航就来给大伙整理一下“未开票收入”究竟该如何申报!



- 未开票收入申报处理流程 -


前期已做“未开票收入”申报,补开发票后如何申报,目前了解到山西省各税务局有两种填报方式:


1、通过未开具发票相关列次填写相应负数进行冲减。


2、通过冲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列次相关金额。


注意:

1、不论采取哪种填报方式均需去所属税局大厅进行办理。


2、由于各税局处理方式不同,具体填报方式及所需携带材料请详细咨询所属税务机关。




来源:山西航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