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免费的精英会计交流群,每天前150名进群免费,与众多优秀财务人一起讨论业务、交朋友!进群加微信号kjsc022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有自己的燃煤锅炉,前期依政府环保政策进行了锅炉改造,相关的改造费用已追加入固,现政府对已按要求拆改的企业进行奖补,因涉及专业问题故我司聘请了第三方协助我司办理申请手续。此事项的账务处理有如下问题:
1、收到的政府奖补,要如何入账,是直接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冲减资产价值?是一次性入账还是走递延分期?
2、支付给第三方的劳务费用,要如何入账,是入费用还是可以入营业外支出?
专 家 回 复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贵公司取环保改造的政府补贴,用于补贴贵公司已经发生的锅炉改造支出,账务处理上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若确认为递延收益,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具体账务处理为:
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使用期内按资产使用年限确认损益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2、贵公司支付第三方的费用,正常进行日常处理,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核算即可。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四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七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规定,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现在有免费的精英会计交流群,每天前150名进群免费,与众多优秀财务人一起讨论业务、交朋友!进群加微信号kjsc022
来源:中税网,作者:田红美